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匹配经费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
为做好2020年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工作,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0〕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匹配经费和安家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招收非在职博士后的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工作的有关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时限
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及经费划拨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博士后招收工作客观实际,此次申报的四项经费时限范围分别为: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没有获取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的科研项目;博士后出站前6个月内不再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
(三)匹配经费:获得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安家经费: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博士后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招收经费材料:申请博士后招收经费,填报《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一式2份)及《河南省博士后招收信息汇总表》1份。
特别说明:1、在职人员进站做博士后的,不申报博士后招收经费;2、申请招收经费的博士后其在站博士后(非在职)的科研课题,已经合作导师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了“开题报告会”;3、对于联合招收培养的非在职博士后,由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并且在填报的《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中须注明联合招收培养单位名称。
(二)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材料: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
(三)匹配经费申报材料:由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67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在站单位填报《河南省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匹配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
(四)安家经费材料:博士后研究期满办理出站手续后、为本省留豫或由外省来豫工作的可以申报,需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或博士后证书、企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入编入岗证明材料等)各2份。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设站高校人事处审核,省辖市(县)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由省辖市人社局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省直(中央直属)单位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报省博管办。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博管办)。
五、有关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社局、博士后设站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二)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减轻申报人员负担,从2019年开始,经费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申报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三)地址及电话(邮寄请发邮政快递):
联系人:王淑晖 0371-6969011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520C。邮编:450018
邮 箱: bgbjfgl@126.com(请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1、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招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0年.docx
2、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0年.docx 3、河南省匹配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
2020年度匹配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4、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2020年安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