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详情

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券使用常见问题

浏览:1390 时间:2021-11-23 09:54:15


问题1: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答:科技创新券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的一种手段。企业在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时,申领科技创新券,用于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问题2: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

答:1. 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条件,通过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审核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条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取得有效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入驻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创新创业团队。


问题3:科技创新券的发放标准?

答:用户使用省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可根据其相关证明材料给予30%的补助,补助金额通过科技创新券即时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额度为20万元;创新创业团队每年额度为10万元;额度当年用完为止,逾期失效。


问题4:科技创新券不纳入补贴范围清单?

答: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在支持范围。

政府业务:包括行政抽查,政府委托业务,法定认证,强制检定等。

二)非科技创新或研发活动的检验检测:产品批量检验,商业验货,医学检验,环境检测等。

非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包括委托加工业务,技术服务合同中不属于检验检测的费用(如打包耗材、技术培训费用等)等。

四)非用于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仪器计量校准等。

服务机构和用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公司内部检测等。


问题5:科技创新券的兑付周期?

答: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付工作交由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券执行周期为发文之日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问题6:科技创新券兑付原则?

答:遵循“实时申领、按季度兑付”、“先申用先兑付”原则。省科技厅、财政厅在省共享平台发布创新券年度总额度,当年用户申请用券总额达到预算控制数后停止使用。


问题7:如何申领科技创新券?

答:1. 用户注册或登录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niss.cn/)后,签订承诺书,点击创新券模块进入“河南省科技创新券系统”申请创新券额度。

 2. 用户填写科技研发项目,完成项目登记。

 3. 用户进行预约填写预约申请单

 4. 院沟通确定检测费用(在仪器检验途中检测费用可能会产生变动)后,上传《计量服务协议》、《委托单》,等待省共享平台审核发放电子创新券,电子创新券划转至客户账户。

 5. 本院确认收到的创新券,并在线提交兑付申请。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待收到拨款后,向申领用户发放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卡


问题8:如何使用科技创新券?

答:1. 与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辖区域专员签订计量服务协议。

 2. 到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双补专员处登记备案,所辖区域专员负责全程引领。

 3. 到E1楼客户服务大厅协议客户专席向业务受理人员提交收费清单和科技创新卡(若卡)

 4. 到客户服务大厅收费处全额缴纳校准费用。可凭收费清单、科技创新卡支付本院校准费用(若有卡)。


问题9:本院联系方式?

答:1. 业务管理部双补专员:王怡森0371-89933011/15738390318

 2. 所辖区域客服专员联系方式:《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客户服务中心一览表》






打开手机浏览器识别二维码,
   查看手机预览效果